今年第12個 連續殺人 連國文死刑確定

中國時報【郭良傑╱台北報導】 前台北市「五分埔」角頭連國文,十一年前不滿友人黃騰永遭另一角頭王冠仁詐賭,教唆手下麥國偉等人當街持槍狙殺王冠仁,之後再夥同黃騰永等人,毒死麥國偉及其女友黃王鳳美「滅口」,最高法院昨日依連續殺人罪,判連國文死刑,褫奪公權終身確定。 本案雖經十一年審理才確定,最高法院認定連國文在歷審都被判死刑,相關事證經詳細調查後,並不適用刑事速審法的減刑規定,駁回他的上訴,判處死刑確定。連是今年第十二名死刑確定犯,使待執行死囚人數增加到五十一名。 本案發生於八十九年三月間,連先為了黃騰永(另案判處無期徒刑)前往三重地區賭博,遭另一角頭王冠仁詐賭輸了一千三百五十萬元,連、黃兩人決定對王冠仁報復。同年三月廿六日中午,連、黃二人教唆殺手麥國偉與陳豪傑(判刑廿年確定),在台北市永吉路趁王冠仁在餐廳前下車時,當街開槍擊斃王冠仁。 事後連國文、麥國偉等人逃到新北市坪林山區會合,麥向連要求鉅額跑路費,引發連不滿,加上連懷疑麥也曾設局對他詐賭,為避免走漏風聲,連決定將麥與其女友黃王鳳美滅口。 連國文教唆黃騰永、陳豪傑、黃啟聰(判刑廿年確定),持槍制住麥、黃兩人,強逼他們服下安眠藥,趁兩人昏睡之際,再注射海洛因與氰化鉀的混合毒液,讓兩人中毒斃命,再將屍體拖至空地,放到汽油桶內,潑灑汽油焚屍,因屍體未完全燒毀,黃騰永、陳豪傑聯手將兩具屍體運至深山掩埋。 最高院認為,連國文連殺三人,始終不肯認罪,冥頑不靈、毫無悔意,藐視生命法益,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,判處死刑確定。